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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鱼中国【新常态下的投融资】广告合同实务分析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

  博鱼中国【新常态下的投融资】广告合同实务分析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市场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但由于欠缺相应的规制,该市场的不规范现象愈加频发,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呈现爆炸式增长。同时随着2018年广告法的修订,国家对广告行业的监管愈加严格。在此背景下,如何签订广告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合同双方利益,也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所在。

博鱼中国【新常态下的投融资】广告合同实务分析(图1)

  合同的名称往往能直接体现合同的性质。不同类型的广告合同,也对应不同的合同名称。在广告合同的签订中,首先应该明确所签广告合同的性质,然后根据其性质确定名称,例如“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制作合同”等。也因为广告法等相关的法规中对不同类型的广告发布媒介有不同的具体约定事项博鱼官网,所以确定一个恰当的合同名称可以帮助双方在合同内容的签订中中更准确的约定权利义务,确定各自责任。

  签订广告合同的主体一般包括广告主(广告客户)和广告发布者。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该着重查验广告主的主体资质、资格证明等。具体而言,如广告主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查验营业执照;如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需查验本单位证明;如是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应查验《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如果广告主是特殊行业,例如酒类、食品类、化妆品类、医疗器械类等方面,则需特别查验其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书。

  对于广告经营者而言,主要是查验其《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中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与所要签订的合同性质相符。以及根据《广告法》二十九条、三十二条,《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等规定,查验这些特殊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标的物博鱼官网、数量、质量条款是广告合同的必备条款。在起草合同内容时,首先需要合同双方仔细协商,确保列入合同中的广告质量、广告形式等内容双方均无异议,对合同中列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也要确认无误。其次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违反相应法规对广告内容的禁止规定。《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了广告合同中禁止列出的十一种情形;第十六条特别约定了药品、医疗器械类广告中禁止约定的事项;第十八条规定了保健食品类广告中禁止包含的内容。所以在起草广告合同内容时,需要注意避开法律禁区,保证合同内容合法合理,降低涉诉风险。

  对于广告客户来说,广告费用是其在合同中最主要的义务。对于广告发布者来说,该费用是其最重要的权利,所以广告费用条款在合同中占有重要地位。一般的广告费用由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两部分组成。针对具体费用,需要合同双方明确约定总价款,如有分步支付价款的情形,需明确约定价款支付的详细时间和对应金额。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双方具体约定为准,在合同中应列明收款方的账户信息。

  广告的表现形式多以图像、文字或视频为主,所以都会涉及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特别是广告制作、广告设计类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类。如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极易引发法律纠纷。所以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明确约定广告中涉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如未作明确约定,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十七条规定著作权将归属于受托人。这对委托人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的保护。

  广告合同的履行往往涉及多个主体,和广告制作、投放、播出等多个环节。任何一步出现纰漏都无法保障广告合同的按期履行。所以在违约责任条款的制定中,需要全面考虑各方主体的行为和各个环节,并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最大限度的保障各方权益,明晰各方责任。如广告主逾期付款时,违约金如何约定;广告发布商未按约定播出广告,或播出次数、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广告发布商该如何承担其违约责任;如广告发布商向第三方泄露广告主的商业秘密时,广告发布商该如何承担责任;以及其他涉及不同广告合同时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还因为广告业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如因行政行为导致广告延迟发布或未能发布的,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该如何担责?这些都是在违约责任部分需要重点列出的条款内容。返回搜狐博鱼官网,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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