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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鱼官网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

  博鱼官网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02万元。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现阶段产业特性:2021年,广告市场整体呈现修复性增长,市场向上力量充沛。广告主对国内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经营情况的打分均超过去年和前年。由此看出,广告主对今年的市场前景非常有信心,对今年的市场收益非常看好。全年广告投放数量呈上升趋势,主流媒体的增量保证了广告市场整体的增长。

  2、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后疫情时代,随着市场需求的逐渐恢复,2021年我国广告市场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增长。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和居民生活习惯的转变,营销场景逐渐向线上化转移,企业的网络广告投放意愿明显增强。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营销环境加速数字化转型,大部分广告主都增加了对营销数字化和精细化的需求。根据《2021中国数字营销趋势报告》预测,2021年中国数字营销预算平均增长20%。并且随着消费场景逐渐向线上化转移,广告主更希望基于贴近流量趋势和商业变现的逻辑进行广告投放。

  根据CTR《2021年广告主营销调查报告》显示,广告主看好户外广告,特别是楼宇、社区和通勤出行类的广告类型。去年的疫情让户外广告的投放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但欣喜的是,从数据上看,户外广告的投放始终被广告主认可和坚持。以电梯广告为例,投放榜单前20位的品牌,持续的保持着高增长和高占比;此外,CTR报告还显示,“在广告营销预算方面,计划增加营销预算的广告主占44%,超过前四年的水平,计划减少广告投放的广告主占19%,远低于去年34%的比例”。大量广告主还是期待在各自的领域通过营销的方式占领市场,因此公司加大市场投放预期,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拓展产业链,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公司广告全案服务是指以客户和产品营销需求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案营销服务,为客户提供媒介执行业务之外的整合营销增值服务,并通过向客户收取创意策划制作费或者通过创意策划服务获得媒介代理服务增量获得盈利。近年来,经过不断的资源积累、行业探索和服务能力打造,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内容营销服务能力,并有效带动全案业务进一步升级。目前,公司全案业务合作的主要媒介渠道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广告媒介代理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客户进行媒介购买和媒介执行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媒介代理业务的主要媒介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酒类销售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钓鱼台”酒类产品,公司为“钓鱼台”品牌系列之“御笔祈福”和“御笔万象”两个子品牌的全国总经销。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825,941.18元,同比上升19.05%,营业成本719,426,100.27元,同比上升32.2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19,952.4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992,404.2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3.6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线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21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利润分配原则,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与股东现实利益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审议通过《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新增预计, 监事会认为新增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加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博鱼中国,李建华先生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建华先生辞任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李建华先生辞职后将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公司依据相关法律程序选举出新任监事前,李建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不会影响公司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田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建华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11月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李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田波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1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集团运营中心商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2年4月26日博鱼中国,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ST龙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恒影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孙公司和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辰月”)之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新增预计情况。关联董事段佩璋先生、余亦坤先生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须回避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所新增预计的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2021年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告编号:临2021-016)。

  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告编号:临2021-058)。

  2021年2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7月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告编号:临2022-004)。

  2、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为新疆愚恒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似锦文化有限公司、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孙公司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宁波爵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悦曦文化有限公司、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3、向关联方购买与广告推广相关的视频制作及直播业务等内容,2022年预计年度关联交易已披露金额为18,000.00万元,此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0万元,合计金额为20,000.00万元。

  武夷山炳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夷山炳昶”)持有其57.55%股权;龙韵股份持有其42%股权。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似锦文化有限公司70%股权,霍尔果斯似锦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持有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爵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贺州爵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爵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爵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简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5%股权,贺州简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广西乐兮影业有限公司70%股权,广西乐兮影业有限公司持有霍尔果斯悦曦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悦曦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娄底和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出资,娄底和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贺州辰月70%股权,贺州辰月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武夷山炳昶71.66%出资,武夷山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与关联方达成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与广告推广相关的视频制作及直播业务等内容。

  定价依据: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都将给予明确约定,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以类似业务合理的毛利率以及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公司202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京会兴审字第65000015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19,952.4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63,019,952.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4,831,833.79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调整后),减去报告期内派发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0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59,911.91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调整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951,969.43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一)受宏观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2021年度文化新业态促进消费开始由一般的功能性需求向高品质性需求转变, 媒体渠道呈现多元化、精垂化的方式,整体广告行业集中度低,市场规模虽同比略有上升,但竞争更趋激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825,941.18元,同比增长19.0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19,952.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992,404.22元。鉴于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处于亏损状态,考虑到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需要,并为谋求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博鱼中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十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新增预计, 董事会认为新增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加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9.1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2]京会兴内审字第65000001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第13.9.1 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3.9.1 条第(二) 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京会兴内审字第65000001号),截止 2021 年 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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